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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申報方式?

  • 日期:108-05-02
  • 發布單位: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
  • 類  別:地價類,實價登錄類

1.線上登錄,紙本送件(A2):買賣雙方協議由其中一人或其代理人得於申請登記前,無須使用憑證,透過網際網路之「地政線上申辦系統-不動產實價登錄」登錄申報資料後,取得申報書序號,並列印申報書紙本,由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簽章確認後,併同登記案件送至地政事務所。

2.紙本申報(A3):
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於買賣案件送件登記前,填具紙本申報書,由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簽章確認後,併同登記案件送件至地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