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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住址隱匿,可以跨區、縣(市)申請嗎?

  • 日期:108-05-02
  • 發布單位: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
  • 類  別:地政資訊類

登記名義人請求隱匿部分住址資料,應檢附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有照片之證件),向登記機關申請,申請方式有二:
(一)臨櫃申請:臨櫃人員受理本所、跨所之申請、登錄,跨縣市以代收系統代民眾申請交由管轄機關受理。
(二)網路申請:憑自然人憑證至(數位櫃臺)直接向資料管轄機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