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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房屋土地變更

  • 發布日期:104-12-04
  • 發布單位: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
  • 類  別:電子民意信箱回覆情形

內容 :


您好,本人已改名,請問辦理房屋土地更名,須需那些證件?費用?任何一家地政都可辦理嗎?謝謝

回覆日期 2015/12/4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有關您來信詢問如何申請姓名變更登記之問題一案,謹答復如下:
 
一、 申請更名登記,請檢附土地登記申請書、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如:載有更名記事之戶籍謄本)、原土地建物所有權狀、申請人身分證明、印章(如係委託代理人,另請代理人備具身分證、印章)等文件,洽管轄地政事務所於繳納書狀費每張新臺幣80元後辦理。
二、 倘您的不動產位於新北市,除原管轄地政事務所外,亦得至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跨所申請登記;若不動產位於其他縣市,則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可辦理代收案件並轉寄至管轄地政事務所,一併提供您參考。
三、 謝謝您的來信,倘有其他問題或疑義,歡迎再次來電或來信,本所當竭盡為您服務,並祝平安、健康!
 
承辦人:劉惠萍
聯絡電話:(02)26219645分機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