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建物門牌:淡水區中山北路三段OO之O號O樓建物測量成果圖有錯誤之處如附件,請查照!
回覆日期:114.4.1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有關114年3月31日新北市政府人民陳情案件(陳情案號:A250331-1002),經本所查復意見如下:
一、陳情人前於114年3月28日陳為旨揭建號建物測量成果圖有街道註記疑義,經本所調閱旨揭建號建物標示部及使用執照竣工圖等相關資料,該建物係於102年10月1日依102淡使字第OOO號使用執照竣工圖轉繪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門牌為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3段OO之O號O樓,與該建物之登記資料及建物測量成果圖所載皆相符,惟僅於成果圖上位置圖街道註記錯誤為中山北路2段,爰本所已於114年4月1日辦竣旨揭建號建物成果圖訂正,更正前位置圖街道註記為中山北路2段,更正後位置圖街道註記為中山北路3段。
若您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歡迎予承辦同仁電話連絡,本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承辦機關:淡水地政事務所-測量課
承辦人員:魯曜銓
聯絡電話:(02)26219645 分機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