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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鑑界案件,時程安排惠請配合錯開本人出國時間

  • 發布日期:103-03-20
  • 發布單位:新北市淡水地政事務所
  • 類  別:電子民意信箱回覆情形

內容
本人於103年3月19日16:57透過線上申辦土地鑑界(申請流水號LM1030319000005),惟臨時需於103年4月8日至4月13日期間出國,惠請貴所協助
安排本鑑界案件時段,能錯開本人出國期間,不勝感激。

回覆日期
2014/3/24

回覆內容
林小姐您好:

有關 臺端申請線上申辦鑑界一案,現己排定於103年4月17日下午14:00分由本所指派測量員吳竹政先生到場鑑界,請  臺端屆時準時到場。
另 臺端103年4月8日至4月13日期間出國不在國內已告知測量員知悉,您鑑界測量費共計新臺幣4000元整,您業以信用卡付費,待網路ATM繳納地政規費專戶入帳後,再開立規費收據及土地複丈定期通知書一併寄還。

以上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您來電洽詢,將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人:莊素嬌
聯絡電話:02-26219645分機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