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書-請至(地政線上申辦系統)由買賣雙方協議其中一人登打,取得申報書序號,並列印紙本後由全體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簽章。 2.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 3.委託書:應載明代理權限,並由申報義務人及代理人簽章,亦得以載明委任關係之申報書替代之。 4.申報人為法人,應提出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及公司大小章。法人為經紀業者,得另以主管機關備查之公文書影本替代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