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登記清冊 3.繼承系統表 4.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所有權狀遺失者請檢附切結書) 5.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1份【戶政事務所均可申請】 6.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1份【戶政事務所均可申請】 7.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正、影本各1份 【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國稅局)】 8.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9.欲辦理遺產協議分割繼承者請另檢附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或繼承人親自到場並攜帶身分證正本核對身分)及遺產分割協議書正、副本各1份(正本請貼足印花) 10.有拋棄繼承情形者,請另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正、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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