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 年 7 月 11 日起,全國推行「土地參考資訊檔」申領服務,民眾可經由向地政事務所、地政小而能工作站或於網路電子謄本及電傳資訊等管道申請查詢或閱覽,快速獲得土地或建物相關訊息,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其相關規費依照內政部訂定之「土地或建物參考資訊閱覽費及列印收費標準」計收。
本項服務係以整合各機關建置之土地或建物有關資訊,提供相關機關及社會大眾參考使用,例如輻射污染建築物、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等,達到土地及建物資訊單一窗口服務為目標。惟土地參考資訊檔非屬土地法規定應登記之事項,僅供參考,如與資料提供機關管有之資料不同時,仍以資料提供機關之資料為準。
內政部於110年2月1日起提供「
土地建物參考資訊檔查詢網站」服務,民眾可透過電腦、平板或手機,輸入縣市、行政區、地段、地/建號等條件,免費查詢土地建物參考資訊。